2004年9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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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众持刀斗殴 八人法庭受审
通讯员 马椿寿 陈辛江 本报记者 陈晓青

  本报讯 曾经发生在上虞市开发区海浪花旅馆内的10人持刀故意伤害及聚众斗殴恶性案件,近日有了新进展。9月2日,上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分别以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罪判处梁胜军、王华等8人7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    汤浦镇无业人员梁胜军去年10月29日与周瑜等人聚众斗殴时受伤,扬言要报复。2003年11月8日晚,梁胜军得悉周瑜等人入住海浪花旅馆,第二天上午,他纠集陈艳军、王华等10人每人持一把砍刀,赶至海浪花旅馆进行械斗。周瑜被砍成重伤。
    案发后,上虞警方先后抓获了其中的8名嫌犯。目前,另2名犯罪嫌疑人也正在缉捕之中。